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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服务
湖南工程学院学生医疗保险报销的有关事项
作者: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10日 16:32        


一、门诊

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湘政办[2022]67号)等文件精神:学生参加湘潭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在校医疗与健康管理科就诊或因发热(腋温高于37.3)、夜间急诊疾病外诊,一个学年内发生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按70%的比例报销,报销限额累计为400元,自付30%,超出报销限额的门诊医疗费用全部由学生个人负担。

二、住院

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用药范围、诊疗项目、服务设施范围暂按《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三、 自费

()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在境外就医的;

()体育健身、养生保健消费、健康体检、美容以及非功能性整形、矫形手术等;

()在监狱服刑期间以及因犯罪行为发生的医疗费用;

()国家和我省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情形。

四、学生在外门诊医疗费报销流程

()学生因发热、夜间急诊疾病需要在湘潭市内医保定点医院门诊就诊或外地实习、寒暑假期间外地就医时(外地实习需到实习所在地、寒暑假需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先到学校医疗与健康管理科备案(可委托他人或电话备案),治疗后持医院门诊发票和门诊病历原件、费用明细清单(假期、外地实习期间在户籍地、实习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报销大学生门诊统筹费用还需提供户口本复印件、所在学院开具的外地实习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学校发的工商银联卡复印件、学校医疗与健康管理科病历本 →医疗与健康管理科学生医保办收集→学生医保专干至岳塘区医保局办理→市医保办将报销款打到其提供的银联卡。

()学生夜间意外受伤门急诊需患者本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岳塘区政府区医保局一楼大厅报帐科报销。

五、学生在外公立医保定点医院住院医疗费报销流程

()因病需本地(湘潭市内公立医保定点医院)住院学生,在湘潭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身份证直接办理住院结算。因病情需要转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可通过湘潭市最高级别医院(湘潭市中心医院、湘潭市一医院、湘潭市妇幼保健院(限妇科)、湘潭市五医院(限精神病专科))办理转诊手续,持社会保障卡到转诊医院办理住院和结算。

(二)异地实习、寒暑假期间,因病需要在异地就医的,应先到学校学校医疗与健康管理科备案(可委托他人或电话备案)。或者通过微信“湘医保”公众号和“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上传相关资料进行线上办理。如因结算网络系统、就诊凭证等故障导致无法直接结算的,住院期间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出院后将发票原件、费用总清单、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记录、身份证复印件、学校发的工商银联卡复印件、学校医疗与健康管理科病历本→医疗与健康管理科学生医保办收集→学生医保专干至岳塘区医保局办理→市医保局将报销款打到其提供的银联卡上。

(三)学生意外受伤住院需患者本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岳塘区政府区医保局一楼大厅报帐科报销。因意外受伤需住院治疗的参保学生,须在受伤后24小时内报承办保险公司进行现场查勘,除不属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规定情形外的,凭保险公司出具的查勘记录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剩余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报案电话955850731-58253607

六、报销时间和联系人、备案和咨询电话

()报销时间和联系人:

北校区星期一 、二、三、四下午(夏令时15:00- 18:00,冬令时 14:30-17:30,联系人綦老师13786205872

南校区星期一 、二、三、四上午(8:00- 12:00),联系人宫老师 13574098787

()备案、咨询电话(正常工作日时间内):北校区医疗与健康管理科0731-58680264,南校区医疗与健康管理科电话0731-58688120。 意外伤害住院还需中华联合保险公司备案,备案电话:正常工作日时间内0731-58253607,其他时间95585

岳塘区医疗保障局咨询电话:0731-55568106

注:1.正常工作日时间:

夏令时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令时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以上有关事项随着省市医保政策的改变而变动,变动后原规定自行废止。

3.北校区医疗与健康管理科学生医保办地址:东湖路18号北校区学海学生宿舍7栋一楼挂号室内;

南校区医疗与健康管理科学生医保办地址:书院路17号南校区实验楼和教工20栋西头旁边一楼挂号室内。

七、新生城乡医疗保险报销的注意事项

()新生如在湘潭市内公立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时请注意,先自行垫付医药费,待学生城乡医保进入市医保系统之后方可到就医医院“医保窗口”结算(只支付自负部分)

()湘潭市外公立医保定点医院住院的请带发票、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入院诊断证明等资料于第一学期11月初到校医疗与健康管理科一楼学生医保窗口办理报销相关手续。

以上“结算”和“报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 门诊和老生一样,第一学期领取病历本后,可按医保政策前来校医疗与健康管理科办理报销手续。

 

                  医学工程技术学院 医疗与健康管理科

                           2025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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